杭州萧山: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0月20日上调 杭州萧山: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0月20日上调 作者:水厂设备网 来源:大河人家 发布时间:2010-10-09 09:04:25 杭州萧山: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0月20日上调 19日,区物价部门正式下发通知,对我区(萧山区,下同)非居民用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进行调整。经省物价局批准、区政府同意,自10月20日起,我区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.90元(非经营性)、2.00元(经营性)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2.30元,特种用水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.0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.50元。污水处理费标准也同时进行调整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不作调整。 据了解,我区目前的城市供水价格分为居民生活用水、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。其中,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、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等。在此次调价过程中,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,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2.30元,上调幅度为15%至21%。特种用水主要是指纯净水及饮料制造业、洗车业、桑拿浴室、美容美发厅、洗衣店用水等,此次调整为每立方米3.50元,上调幅度为16.7%。 除了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,我区对污水处理费标准也进行了一定幅度的上调。如非居民生活用户中非经营性、商业服务业、特种行业用户的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1.4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.50元;一般工业(含建筑业)企业用户的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1.6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.80元。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,高污染(化工、制革、印染、电镀和制药等)工业企业的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2.1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.20元,同时调整按COD值分档计价标准,还增加了按氨氮、总磷、SS值分档计价标准。这也是我区首次将氨氮、总磷、SS值作为污水处理费定价的参考因素,意味着企业造成的污染越大,就要花更多的钱埋单。 虽然我区的非居民水价有所上调,但与周边一些城市相比,调整时间算晚的,幅度也相对较低。据区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,我区于2008年5月调整过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,调整标准略低于杭州主城区,特别是按COD值分档计价标准大幅低于杭州主城区,此次调整后,刚与杭州主城区标准持平。 上一篇: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陈刚见证柳工国际化发展成果柳工 下一篇:索维向业界正式公开第一批专有专利技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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